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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張先生問:我兩年前購買一棟預售屋,建設公司日前通知實際坪數


較約定坪數面積多了4.3%,要求我補繳費用,請問建商要求合理嗎?



 



ANS:


 


建商要求張先生要再補的費用是不合理,因「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


及不得記載事項」明確規定,面積如有誤差,其誤差在1%以內者買賣


雙方互不找補,其超過部分則以2%為限,故張先生扣除允許有誤差1%


不用補外,只要再補2%的費用給建商即可。




若建商執意要張先生依契約規定補3.3%費用時,建議張先生發存證信函


給建商表明該條款已違背消保法規定,且拒絕給付超過部分(即1.3%)


,並可向建商所在地消保官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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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ic 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