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桃園郭小姐問:我有一間長期出租套房,房客每月繳息正常。不過最近
碰上公司裁員,房客不但不繳租金,甚至還拒絕搬家,請問我該怎麼辦?
ANS:
建議郭小姐寄發存證信函確認租賃契約已終止,通知因未付租金已違反
租賃契約約定,依據租賃契約約定終止本件租賃契約,同時限期搬遷。
如對方仍未於期限內搬遷,依據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第1款規定,
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期租賃或定期借貸關係所生之爭執涉訟者,可
向套房所在地管轄地方法院簡易庭,請求遷讓房屋,將房屋回復原狀並
返還。
建議郭小姐下次訂立租賃契約時可於租約中約定並公證以下事項,「房
客不付租金」、「租期屆滿不搬遷」時逕受強制執行,屆時即可直接持
公證書向「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而不用額外再花時間
進行訴訟後再送強制執行。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