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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陳先生問:我最近透過仲介買了一棟頂樓公寓,不過交屋後才發現部


分違建已被提報拆除,然而仲介並未告知相關情形,請問我能求償嗎?

  


ANS:


 


陳先生所提頂樓之違章建築在出售前已被拆除,故在承購時已無違建物,


所以賣方在標的物現況說明書之欄位「是否收到過違章建築查報(拆除)


通知書」處勾選「否」,並無不實之情況,因賣方在填寫標的物現況說明


書時,均依標的物「現況」據實填寫,因委託銷售時已無違建物所以勾選


否並無不實。




而上述項目規範「既存」之違章建築,是否有接獲查報通知而言,主要為


避免買方在點交後遭受拆除風險而造成損失,然本案賣方之違建係在委託


仲介銷售前已拆除完畢,並不會對買方造成在交屋後會有被拆除之風險或


損失,而仲介亦無業務上之過失或未善盡查證或告知義務,因此要向仲介


求償或不給付尚未支付之服務報酬,恐依法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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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ic 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