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一:
找得到原債務人,已成為法拍屋,但還未公開標售:從法院公開拍賣資訊中查
詢有無合意物件→與銀行承辦人員接洽→簽訂購買意願書→銀行精所有權人同
意,提出法拍屋撤拍申請→實地看房子所在環境→議價→簽約、用印→繳納相
關稅費→辦理過戶登記→交屋。
方式二:
找不到原債務人,已進入空開標售的法拍屋:看房子的環境→到法院交付五分
之一額度(保證金)投標→投標成功→七天內繳交所有價金(可向銀行洽談貸
款事宜)
方式三:
購買銀行承受擔保品(即銀拍屋):看中意的銀拍屋(銀行已承受下來)→看
屋況→到銀行拍賣會喊標(先繳六萬元保證金)→投標成功→簽約、用印→繳
納相關稅費→一個月內繳交三成自備款,其餘可貸款→辦理過戶登記→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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