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稅或減輕稅賦者,除追補應納部分外,要處短匿稅額三倍的罰鍰。


 


應追補的稅額及罰鍰,納稅義務人應在通知繳納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


 


,逾期不繳納的,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土地稅法第五十四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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