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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決定前,應評估週邊租金行情,以及樓層高低、屋齡、坪數大小、


      景觀視野、生活機能等其他個別條件,再評估出租房屋的合理租金



2、考慮出租對象,為了房屋安全或未來收租順利的考量,有的屋主不希望


       租給特種營業身分者、餐飲業、殯葬業等,所以要租屋時,應了解租屋


       人的身分、職業、租屋用途等。



3、設定押金,押金是租賃契約成立時,房客支付用以擔保租金支付為目的


      的金額,一般多為租金的一個月或二個月,若租賃關係結束,未有欠租


     或違約情事,房東應無條件將押金返還予房客。押金數額亦可以由當事人


     任意訂立,但若超過二個月租金,房客可以依土地法的規定主張超過部份


      得用以抵付租金。


 


簽訂契約注意事項



1、租金、租金繳交期間與租金調幅。



2、租賃期間與押金金額。



3、前期房客水電、瓦斯、電話費用是否結清。



4、搬入確定日期。



5、於契約上註明租賃設備、相關稅費、管理費、水電瓦斯費之使用與繳付


      方式。



6、是否要公證以及提前解約之處理。



7、簽約時應留下雙方之身分證明影本,以及聯絡電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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