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關於納稅義務人認為繳納通知書所載內容有誤,依稅捐稽徵法第十七條之規


定,於繳納期間內申請查對更正時,經查對結果,如認為所載內容並無錯誤


,應從速於限繳日期前答覆並退還繳納通知書,請其依限繳納,當不發生應


否改訂繳納期間問題,其因作業關係,在限繳日期屆滿後始行答覆者,縱經


查對結果並無錯誤,仍應改訂繳納期間,以資便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Eric Ou 的頭像
    Eric Ou

    諾亞地產交易線上諮詢

    Eric 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