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卡債風暴影響,各大銀行消費性金融業務紛紛緊縮,於是紛紛將放款業務


轉向房屋貸款業務。而之所以會有卡債風暴的問題,造成的主要原因除了與銀


行為拓展業務,導致申貸對象的審核標準過於浮濫外,消費者的金錢觀念與財


務規劃也都是導致積欠卡債的主要原因。




然而相對的,只要有借貸行為,就必然會有還不出來的風險。雖然以房屋貸款


而言,通常都是以購買的房屋為貸款的設定抵押擔保品,多少可以降低借貸銀


行的風險;然而對承貸人而言,這卻是付不出貸款時的下下策。




現今有許多建案,為了吸引消費者購買,將購買門檻降得很低;數百萬的房子


,自備款可能只要三、四十萬,再加上動聽的行銷話術,許多消費者就很容易


因此迷失,衝動的購買下來,卻沒有計算清楚自己的經濟能力,是否足以負擔


日後每月均需繳納的本金與利息。




無法正常繳款 應主動協商





人難免碰上資金周轉不靈的時候,但如果真的無法正常繳納房貸本息,該怎麼


辦呢?通常當消費者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後,銀行都會透過「金融聯合徵信中


心」,查詢申貸人的個人信用紀錄。當然,各項信用紀錄包括與銀行往來紀錄


、信用卡繳款紀錄等,金融聯合徵信中心都查得到相關資訊。




換句話說,如果您的房貸本息無法按月繳交,這些個人信用不良的紀錄,自然


也會被記載於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貸款人切勿抱持不還錢心態,否則不良紀錄


將跟隨您一輩子。




如果在資金調度上有困難,或者因收入遽減而無法正常清償貸款本息,處理方


法其實與前陣子卡債協商模式相當類似,應嘗試與放款銀行溝通,提出自己可


負擔的確切還款方式,不論是延長貸款期限,好壓低每月應繳交的額度、要求


降低利息、先只繳利息再繳本金,或者其他辦法,總之就是拿出誠意與銀行協


商,且最好能向放款銀行要求重新訂正還款協議書,以為日後還款時的憑證。


如此一來,絕對比避不見面要好。




如果不理會銀行的催繳通知,持續欠款超過逾期繳款期限,則設定抵押的物件


可能會遭到拍賣處理。但是,並不是把抵押物件拍賣就可以解決債務問題,因


為抵押房屋未必能在短時間內順利拍賣出去,且在未拍賣出去前,利息仍會持


續累積。




另一個觀念則是:設定抵押借款之房屋,不是進入拍賣程序就沒事了。因為如


果房屋拍賣後,扣除各項拍賣費用後,如仍不足以抵扣積欠款項,則銀行依然


會定期清查承貸戶的財務情況,甚至是不斷催討債務,直到清償所有款項為止。




治標不如治本,避免繳不出房貸的根本解決之道,就是在購屋前仔細評估自己


的經濟能力,量力而為購買可負擔得起的房屋;妥善規劃每月收入與支出,最


好能預留至少三個月份的繳納金,以備轉換工作或有其他意外時,不至於繳不


出貸款。




最後要提醒購屋人的是,只要有過還不出房貸(卡債、支票跳票亦然)的紀錄,


即便日後全數清償,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依然會紀錄過去的債務情況,對於未來


的借貸與信用交易,都會有很大的影響,購屋人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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