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四種人死亡的時候,應該依照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


 




一、經常居住在國內的我國國民死亡的時候,應該將他所遺留在國內和國


        外 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二、經常居住在國外的我國國民和外國人死亡的時候,只要將他所遺留在


       我國境內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三、死亡事實發生前二年內,當事人自願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在他死亡的


        時候仍然應該將他所遺留在國內和國外的全部財產申報課徵遺產稅。


 



四、大陸地區的人民死亡,應該將他所遺留在台灣地區的財產申報課徵


        遺產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一條、第三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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