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的免稅額為779萬元,如果他的身分是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任務


死亡,可以扣除1558萬元,申報時請檢附死亡時服務機關出具的執行任


務死亡證明。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八條施行細則第十五條)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ric 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