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10  壹蘋果


 


3年前預售屋大賣,如今紛紛完工交屋,根據最新統計,過去1年台北市新核


發使用執照多達1.6萬戶,但買賣雙方糾紛頻傳,截至7月底止,行政院消保


會已接獲超過千件申訴,以「品質爭議」佔35.1%最高。消保官表示,其中


又以公共設施點交不實為大宗,建議消費者買預售屋時,最好把建商口頭承


諾寫在合約中,將來若有爭議才站得住腳。



 


預售風險


 


雖然購買預售屋風險大,但國泰房地產指數第2季統計,全台共有196個新推


建案,可售戶數共9341戶,其中41%為預售屋,新竹縣市、台北市、台中市


都是預售推案率超過50%的地區,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預售在都會區


仍為重要的銷售模式。


 



留廣告單做依據


 


行政院消保會統計,截至7月底,今年共接獲購屋相關的申訴案件共1766件,


其中「品質爭議」達35.1%、其次為「定金、違約金爭議」與「完工日期爭議」


。行政院消保官梁明圳解釋,今年房地產景氣變動非常大,年初的申訴案件以


「定金、違約金」最多,因為房市低迷,不少買方反悔退定,但最近2個月房地


產由黑翻紅,買方甘願繼續掏錢,糾紛轉為交屋後常見的「品質爭議」。


 


 



近來最知名的購屋糾紛,就屬台北縣新板特區內的新成屋「國家世紀館」,由於


住戶不滿建商變更公共設施、與當初承諾規劃不同,7月底集結到建商公司灑冥


紙抗議。梁明圳表示,過去也接獲不少申訴,建商宣稱的「5星級門廳」,蓋起


來普普通通,或是「南洋庭園造景」結果只是幾株盆栽,管委會如果認真起來,


往往都無法點交。


 



預售屋看不到摸不著,因此在簽約之前,不管銷售人員講得如何天花亂墜,都應


該要化為文字寫在契約內,連廣告傳單最好全數保留,未來發生爭議時才有依據


,可據此要求建商賠償,若協調不成可向各縣市消保會申訴,再無共識就必須走


上訴訟之路。



 



慎選建商與地段


 


至於「完工日期爭議」也時有所聞,信義房屋代銷部協理呂信銓表示,應注意合約


上的完工日是指「完工時間」或是「交屋時間」,從完工到交屋通常會有1~2個月


的時間差;此外,施工時間是以日曆天或是工作天來計算,若以工作天來計算,交


屋時間就會拖長,影響買方入住進度。購買預售屋最好挑選具信譽的建商,也要慎


選地段,萬一建商發生財務問題,也較容易找到新建商承接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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