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2009-08-05)


 


監察院調查發現,台北縣政府工務局辦理建築執照加註事項,誤將新板特區勾選為


新市鎮特定區,致稅捐稽徵機關誤解適用新市鎮開發條例減免稅賦,今天通過糾正


台北縣政府。


 


今年3月,媒體披露台北縣政府工務局錯將新板橋車站專用區的豪宅建築使用執照誤


註「新市鎮特定區」,致免課新台幣2550萬元購屋契稅。


 


監委黃武次、楊美鈴申請自動調查,發現台北縣政府有諸多缺失,監察院下午通過2


人提案糾正台北縣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台北縣政府未善盡監督工務局審慎辦理建築執照加註事項,導致稅捐


稽徵機關誤解「新板橋車站特定專用區」應予適用「新市鎮開發條例」減免稅賦;辦


理「使用執照」加註事項時,未加審核直接沿用各該「建造執照」內容,失之草率。


 


糾正案文說,台北縣工務局建照管理科與施工管理科分別負責核發「同一建案」的「建


造執照」與「使用執照」職務,欠缺橫向連繫,無法正確傳達延續應列管事項,且施工


管理科針對稅捐稽徵機關詢問爭議事項,未能警覺並審慎檢討就自行簽辦函復,均有違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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