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稅費一覽表




稅費種類




課徵內容




稅費計算方式




課稅時機




備 註




印花稅




按契價金額課徵




建物契價×0.1% 土地公告現值×0.1%




買賣過戶








登記規費




過戶、設定等登記規費




土地公告地價×0.1%房屋評定現值×0.1%書狀費每張80元






買賣過戶








代書費




過戶、抵押等登記手續費




1筆1棟買賣11000元設定4000元依土地建物筆棟而有不同






買賣過戶








契稅




1.出售土地:免徵2.出售房屋:按契價金額課徵






買賣契價 x 6%




立約後30日內申報,稅單核發後30日內繳納








監(公)證費




監證費(公證費)




監證公證




買賣過戶




目前暫停




房屋稅




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






住家:房屋現值×1.2%




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




課徵期間為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1日止




營業:房屋現值×3%




非住家非營業:房屋現值×2%




地價稅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課徵田賦者除外)




自用住宅、國宅、申報地價總額×0.2%




每年起改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開徵




課徵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




私有一般:按申報地價總額累進計算,約為1%~5.5%




工業用地等:申報地價總額×1%





《資料來源:太平洋房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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