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賃契約有期限者,當事人不得於期限內請求增減其租金。




2.租賃物應納之一切稅捐,由出租人負擔,故地價稅、房屋稅、工程。



3.受益費均由出租人負擔。



4.房屋轉租之限制及效力



5.租賃房屋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承租人需取得出租人之同意。



6.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出租人負擔。



7.承租人對於租賃物負有保管及通知義務。



8.因為承租人的重大過失,導致租賃物失火,承租人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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